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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魔练”南洋1931店在短暂更名为“壹美”后,又改名为“子柔”,相应客服号也同步更名,吴女士等“魔练”老会员也能在“子柔”南洋1931店继续上课,只是一开始仍使用的是“魔练”小程序。
4月初,“子柔”南洋1931店客服号突然更新一则消息,称原先在“魔练”和“壹美”的同学可以通过“子柔”小程序约课。
吴女士进入“子柔”小程序后,发现其会籍信息和剩余的一百多节南洋1931店课程已全部转入该“子柔”小程序,但原先的“女王卡”变成了普通的单人卡,遂就此与“子柔”南洋1931店沟通,双方由此发生不愉快。
吴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在争辩中,一个自称负责人的女子指挥前台工作人员,要求暂停对吴女士的服务,并将吴女士的信息从系统里删除。吴女士提出异议后,该“负责人”表示吴女士不是他们的会员,让吴女士找“魔练”去。
吴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很快,其在“子柔”小程序里还有120节的剩余课程全部清零。吴女士表示,按照当时购买的价格计算,120节课折合超过万元。
多名在“子柔”南洋1931店继续约课的“魔练”老会员表示,“子柔”虽然称能继续提供服务,但实际上并未签署有效协议,因此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会员们很难说理。
上海信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振伟律师表示,新品牌接手在法律上的性质是新品牌对旧品牌在原服务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一般情况下,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予以明确。
如果基于这个前提,在这个事件中,吴女士的课程通过转店手续,课程已经进入新品牌的系统后,实际权利义务承继的程序已经完成,新品牌应当履行原服务合同中的相应义务。
吴女士要证明新品牌愿意接手老品牌的客户,需要从两个方面来举证:一是新老品牌双方关于客户交接或原合同权利义务承接的书面合同;二是新品牌与吴女士之间达成的新品牌接受吴女士在老品牌处未消耗课程的约定。但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举证难点。
4月15日,徐汇区体育局回应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表示,该局关注到媒体报道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至“子柔”南洋1931店核实了解情况。经该门店自查,确实存在删除消费者课程的情况。门店负责人向区体育局工作人员承诺,进一步核查后将恢复消费者被删除的课程,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消费者致歉。徐汇区体育局表示,将跟踪督促南洋1931店落实对消费者的承诺,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4月16日晚,吴女士向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反馈,已接到子柔南洋1931店的致歉电话,店方表示会恢复她的课程。
此前的报道提到,有“小美同学”蓝村路店的消费者提供线索显示,带有“小美同学”LOGO的合同上,盖的却是“上海魔因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章,而记者从企查查搜索获悉,“上海魔因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正是“魔练(上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对此,自称“小美同学”负责人的一位倪先生表示,是因为有部分流程还没有走完。
同时,上述消费者购买“小美同学”课程时的收款方为“上海思利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记者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服务平台查询到,“小美同学”和“子柔”小程序所对应的ICP备案号,主办单位名称同样为“上海思利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上海思利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蔡某某,持股比例30%,另一位股东刘某持股70%并担任监事。
企查查显示,截至4月16日,刘某仍在魔练(上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此外,刘某也曾持有该公司股份,但于2024年底退出。
此外,“魔练普拉提”微信服务号认证主体为“上海趣玩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同样为魔练(上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监事为蔡某某。
另,上海思利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魔练(上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注册地均为创新西路778号。
对此,倪先生表示只是“小美同学”请了此前负责“魔练”运营工作的刘某来承担“小美同学”的运营工作,小程序的建立和运营也是委托刘某和其团队在做,因此他不知道情况。倪先生还打了个比方:“A和B一起做生意,失败了,那B不死心,想和C一起再成立新的品牌,这是不是B的自由呢?”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截至4月16日,“小美同学”蓝村路店在大众点评上传的营业执照仍为“上海魔因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针对此情况,4月16日,浦东新区体育主管部门回应记者表示,接到线索后,该部门十分重视,已经到“小美同学”蓝村路店上门查看,也已针对营业执照、合同公章等问题,将对应情况上报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