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
更新时间:2026-01-14
点击次数: 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足球(11人制)、排球、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跆拳道、手球、沙滩排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拳击、击剑、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7人制)、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4)除足球(11人制)、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和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均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目录(2026版)》(见附件)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其中,2026年高考报名凭证扫描件以“姓名+高考报名凭证”命名,发送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邮件主题为“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姓名+高考报名凭证”。其余四项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邮箱:.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邮箱:.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1.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收取学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年学费标准5830元,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学校财务处网站、本科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苏州大学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如有调整,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出台政策要求为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按照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至1500元标准不等。收费政策如有调整,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出台政策要求为准。
3.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4.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立体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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